◎讀者來信:我是單親媽媽,女兒四歲半,內秀敏感。最近她的人際交往令人堪憂。與好朋友在外面遇見,別人很熱情招呼,她一臉木訥。我工作很忙,婆婆爺爺輪流接送也累。作為母親,我覺得我可以為孩子犧牲一切包括自己的幸福,可是對方很不合作!
◎主編回復
這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相信在離婚率超高的今天,有您這樣擔憂的父母不在少數(shù)。因為它太復雜了,所以我建議化繁為簡,即,在其位謀其職,大概的意思是,擺正自己的位置,該干嗎干嗎,盡自己的本分就好了。
而你呢,我想首先是一個單身女性。積極地追求幸福開展自己的新生活是本職工作,心智成熟,個性獨立,這樣的你會成為孩子很好的榜樣。
其次是母親。本職是給孩子以愛,安定的成長環(huán)境,安定這個詞具體到孩子身上就是固定的住處以及固定的帶養(yǎng)人。如果時常變換,孩子的心很難安定,很難建立安全感,缺乏安全感就會出現(xiàn)你所擔憂的交往問題。
最后是前妻。離婚并不代表問題終結,反而是一種新關系的誕生。在離婚后,在有孩子的情況下,建立新的相處模式:彼此寬容、認同,沒有強求指責,沒有相互的怨恨、冷漠與隔絕。這事兒說起來容易,怎么做,得靠你自己去摸索。需要警醒的是,孩子的成長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如果一味歸結于離婚,就像一個長不大的孩子,總找理由推卸責任。
著名心理學家李子勛有句很中肯的勉勵之言,與你分享:我想提醒單親母親,孩子不是你生活的全部,只是你愛與職責的一部分,你的職責還有很多。你首先要繼續(xù)完成自己,善待自己,不要放棄追求幸福的機會,越是這樣孩子的心理發(fā)展越好,因為母親對生活的態(tài)度就是孩子成年后對生活的態(tài)度。
你要好好的,黎明總會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