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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射玩具安全標準分析 蓄能彈射玩具還應符合4要求
行業(yè)編輯:婧宸
2022年05月05日 10:06來源于:中外玩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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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最近公布了一批不同種類的玩具監(jiān)督抽查結果。其中彈射玩具抽查60批次,有9批次不合格;木質塑膠玩具抽查200批次,有8批次不合格;娃娃玩具抽查30批次,有兩批次不合格;毛絨玩具抽查30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而彈射玩具在這次抽查中不合格率最高,為15%,主要集中在機械物理性能方面。9批次的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是蓄能彈射玩具項目不合格,占比將近8成。本文著重對彈射玩具,特別是蓄能彈射玩具的國家標準和生產要求進行分析,為相關企業(yè)生產提供參考。

彈射玩具的相關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6675.1-2014》和《GB 6675.2-2014》,對彈射玩具相關的定義和要求如下:

彈射玩具是指通過由兒童給予的能量或由可貯存和釋放能量的彈射機構發(fā)射彈射物的玩具。包括蓄能彈射玩具(指通過可貯存和釋放能量的彈射機構發(fā)射彈射物的玩具)和非蓄能彈射玩具(指由兒童給予的能量發(fā)射彈射物的玩具)。一般由塑料、金屬、木材或其他任何材料制成。

帶有彈簧扳機的子彈槍是蓄能彈射玩具的典型例子,非蓄能彈射玩具常見的例子有飛盤、飛鏢、弓箭套裝等。

不管是蓄能彈射玩具還是非蓄能彈射玩具,在生產設計時都必須符合如下通用要求:

硬質彈射物的端部半徑應不小于2mm;

2.高速旋轉翼或螺旋槳的周圍應設計為圓環(huán)狀以減少可能產生的危險。

這2個要求旨在降低彈射物對人眼睛和皮膚的傷害。

由于蓄能彈射玩具和非蓄能彈射玩具的特性和危險程度不同,標準對它們分別作出了不同的要求。我們重點來了解蓄能彈射玩具的要求。

蓄能彈射玩具還應符合4要求

如果動能超過0.08J時,則:

1)彈射物應有用彈性材料制成的保護端部,以保證單位接觸面積的動能不超過0.16J/cm2。

2)該保護端部經扭力測試和保護件拉力測試后,不能與主體分離,除非分離部件仍符合彈射物的相關要求?;蚺c主體分離后,該彈射物不能再從預定的彈射機構中發(fā)射。

3)對非正常使用的潛在危險應設警示說明,如“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瞄準眼睛或臉部發(fā)射。”

2.按動能測試方法測試時,被發(fā)射的彈射物不能有危險銳利邊緣或銳利尖端。

3.彈射機構在未經改裝的情況下,不應能發(fā)射其他任何可能有潛在危險的彈射物(如鉛筆、釘子、石子等)。如果彈射機構能發(fā)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彈射物,應設警示說明,如“提醒使用者不要使用非生產者提供的彈射物。”

不過,為減少造成眼睛受傷的危險,強烈建議生產者不應制造能發(fā)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專用彈射物的彈射玩具。

4.彈射物不管以任何方位,都不應完全容入小零件試驗器。本要求全年齡組適用。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合理可預見濫用測試過程中產生的小零件,不能作為彈射物被發(fā)射出去,否則視為不符合本章節(jié)要求。

由于彈射玩具主要考慮的是彈射物在空中飛行或彈道飛行過程中對人的潛在傷害,因此沿軌道或其他表面飛行但帶有小段躍起的玩具,以及彈射物被永久封閉在盒體內的玩具,可以豁免彈射玩具章節(jié)的要求。

注意應符合玩具通用要求

對小球有明確要求

在江蘇的抽檢結果中,出現(xiàn)了小球警示說明不合規(guī)的情況。

《GB 6675.2-2014》中對小球有明確的定義和要求。

何謂小球?指的是能完全通過小球測試器的任何球形物品。這種形狀的玩具,如果不慎被吞咽,很容易陷入喉嚨而導致窒息。因此標準要求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在濫用測試前后都不能存在小球。而對于供3歲及以上但不足8歲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在濫用測試前后存在小球,需在包裝上有類似的警告:“警告!本玩具是一個小球,可能產生窒息危險,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或者“警告!本產品內含小球,可能產生窒息危險,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

2.注意小零件的風險

除了特定功能和特殊類型的玩具有專門的要求外,玩具在設計制造過程中,都應符合玩具的通用要求。特別是對于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尤其要注意小零件的風險。統(tǒng)計顯示,意外傷害是0-14歲兒童的首要受傷原因,因兒童誤食或誤塞小零件等導致的傷害占比達53.23%。

標準要求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在濫用測試前后不能存在小零件。

對于供3歲及以上但不足6歲兒童使用的玩具,則可以通過加警告語規(guī)避風險。這個年齡段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果能容入小零件試驗器,則應在包裝上加類似的警告語“警告!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內含小零件。”

3.不允許存在功能性尖端和邊緣

避免存在銳利的尖端和邊緣,標準要求8歲以內的玩具在濫用測試前后都不應存在這些潛在的傷害源。如果該銳利的尖端或邊緣,是由于實現(xiàn)產品功能所必須的話,對于供3歲及以上但是不足8歲的兒童使用的話,則需在包裝上設警示說明,且不應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銳利尖端/或銳利邊緣。

但是要留意,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玩具,不允許存在功能性尖端和邊緣。

對于外露的螺栓或螺紋桿,可觸及的末端不應有外露的危險銳利邊緣或毛刺,或其端部應有光滑的螺帽覆蓋,使銳利的邊緣和毛刺不可觸及。

木制玩具特別要留意可觸及表面和邊緣不應有木刺。

化學安全要求不能忽視

除了上述機械物理方面的要求外,同樣也需要留意化學方面的安全要求。

在這次抽檢中,就出現(xiàn)了很多增塑劑超標的產品。

鄰苯二甲酸酯是目前最廣泛使用的增塑劑,經常用來改善高分子材料的性能,以增加可塑性,使容易加工和降低生產成本。其被廣泛用于玩具、食品接觸材料等數百種產品中,具有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可能會通過皮膚、口腔進入人體內而被人體吸收。當在體內積累到一定的量,可能會干擾內分泌,引起兒童性早熟,危害男性生殖健康,女性也易引發(fā)乳腺癌。

重金屬超標也是屢見報端。重金屬如砷、鎘、鉛和汞等主要用于顏料、金屬合金和涂料中,它會在體內累積。如果超過人體所能耐受的限度,會造成人體急性中毒、亞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6675.1-2014》和《GB 6675.4-2014》已對重金屬及鄰苯二甲酸酯有所管控。建議玩具制造商注意管控原料質量,避免使用PVC,特別注意回收料質量,使用質量符合要求的材料進行生產。

美好景像、中外玩具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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