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不久,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7大部門印發(fā)《國產嬰幼兒配方奶粉提升行動方案》,文件中將奶粉廣告禁令范圍從0-6個月直接擴大到0-12個月,也就是說曾經廣告宣傳不能夠直接宣傳0-6個月的1段奶粉,現(xiàn)在將月齡擴大到12個月。這一規(guī)范的落地可以說引起了乳粉行業(yè)的大波動。
雖然以往國家一直都對嬰幼兒奶粉廣告有監(jiān)督,但監(jiān)督力度并不是很大,且效果也不是很理想。此次聯(lián)合7大部門印發(fā)的“規(guī)范”相信我們將能夠看到很不錯的效果。
規(guī)范漏洞,夸大推銷無孔不入
在乳粉市場中,競爭頗為激烈。為了更好的贏得市場獲取最大化利潤,在一些母嬰終端門店中就經常有:接近母乳、仿母乳等等這些推廣用詞或者廣告干脆直接用這詞。這些不恰當?shù)脑~一遍遍的重復著,正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正在母乳喂養(yǎng)媽媽們的認知。
同時,國家規(guī)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遏制利用未成年人的形象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的不正之風。在2018年a2奶粉(當下的至初)邀請胡可以及大兒子進行拍攝廣告,當時其子并沒有滿10周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責令停止發(fā)布違法廣告以及處罰10萬元。
同時,在2018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頒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從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產品包裝、標簽的角度再一次細化規(guī)定。標簽以及說明書中不能夠含有以下內容:
(一)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四)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五)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
(六)與產品配方注冊的內容不一致的聲稱。”
而本次聯(lián)合7大部門制定的《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方案》不僅重申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fā)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廣告,更是提出“不得對0-12個月齡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乳制 品進行廣告宣傳。”將廣告年齡限制擴大至2段奶粉,這一舉措無疑是對奶粉市場良性競爭起到了有力助推。